魔石百科
第一节 一、罗马法之幼稚时期 三、罗马法之昌明时期
作/译者:陈朝壁
出版社:法律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6年09月
ISBN:9787503665554 [十位:7503665556]
页数:639 重约:0.710KG
定价:¥45.00
罗马法之原则,随社会环境演进,经历各种文化不同之显明阶段,由萌芽而发育,始终一贯,条理并然,极法学界这伟观;古代学者,研究之,注释之,极法学界之伟观;古代学者,研究之,注释之,视为终身事业,岂偶然哉!
本书为陈朝璧先生《罗马法原理》的重新校注版,从物权法、债权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几个方面对罗马法作了介绍,结合了专业知识和现代法例的比较,为罗马法学的经典之作。
本书约四十万言,请序于余,余浏览一过,觉其编制内容,靡不尽善。就其编制言,除最后一编为诉讼法外,余皆依照我国现行民法之编制次序而成,使读者易于我民法比较之研究。
居序
宋序
校序
校注说明
绪论
第一节 罗马法之定义
第二节 罗马法对于法学之贡献
一、可供研究现代比较法之基础
二、可使初学者养成法律观念
第三节 罗马人之法律观
第四节 罗马法之特质
一、重形式
二、主严峻
三、不平等
四、司法不统一
五、立法不统一
第五节 罗马法之渊源
一、罗马法之幼稚时期
二、罗马法之进步时期
(一)习惯
(二)民众大会及平民会议决议
(三)罗马元老院决议
(四)法学家解答
(五)裁判官告示
三、罗马法之昌明时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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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朝壁(1905—1982),又名大白,江苏盐城人,著名法学家。1932年获得天主教鲁汶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曾任功皖联立技艺专科学校地政管理系主任及训导主任、厦门大学法律主任、教务长及代校等职务。